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接受政教处的管理,能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保安工作,做好职责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2、在工作期间内必须统一着装,做到仪表整洁、举止文明、工作热情
3、门房处平时要求有2名保安人员同时上岗,其中一名保安人员在门房值班,应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另一名保安人员负责校内巡查,尤其要加强学生课余时间段的巡查力度、加强违纪事件多发地点的巡查力度。学生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二名保安人员必须同时在校门处上岗,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放学时间段,必须有3 人同时在岗,其中2人在校门口维持秩序,1人在校内巡逻。
4、保持门房内及学校大门内外的清洁卫生,搞好门前“三包”,保持学校良好的窗口形象,做好校门处宣传牌的收放工作。
5、准时上班。执勤时要高度警惕,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时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做好值班记录,在门房值班的保安人员做好来访情况及校门处安全状况记录,负责巡查的保安人员做好巡查状况记录。
6、在门房值班的保安人员对进出大门携带较大实物的人员、外单位车辆,须进行检查、盘问,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放行。
7、负责巡查的保安人员在学生课余时间段应加强校园巡查,发现学生有违纪等不良现象应及时教育制止,并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生管理部门报告。
8、负责巡查的保安人员夜间(晚十点后)要加强对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教工宿舍楼、食堂及校园周边的巡查,防止被盗、失火等事故的发生,要求每二小时至少巡查一次。如发现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及时报告。
9、学生在正常上学、放学时间段进出校门均应配戴学生卡,保安人员应核对学生本人与学生卡照片是否一致,验证无误后方可让其进出校门。
10、学生在校期间不能随意出校门,学生非放学时间出校门必须持有班主任或年级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一张请假条只准一名学生出校门),否则绝不允许任何学生出校门(学生由家长接带离校也必须有请假条;请假条及学生卡存放于门房处);请假外出学生返校时需登记返校时间。
11、协助学校对违纪学生进行管理:对违纪学生,在核对班级、姓名后,做好违纪记录,交政教处处理。
12、做好来校人员的管理:对来校公务人员,在征得主办部门的同意后,做好登记工作,领取临时出入卡进校办事,出校门时归还门房处。对来校看望学生的家长,做好请示登记后,电话通知班主任或年级组,在门房看望学生,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学生家长进入校园看望学生。
13、收购废旧物品者一律不许进入校园。到学校办事的车辆,登记后在保安人员的指挥下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学校校门口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和摆摊设点。
14、保安人员不得和学生发生工作范围以外的交往。
15、保安人员在岗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因工作失误、违法违纪、打骂师生等造成严重后果者,校方可随时终止协议,并由辉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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