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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职教中心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安全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为创造我校团结、文明、求实、创新的良好风气,鼓励班级之间、同学之间比、学、赶、帮,培养广大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学校决定在班级考核的基础上评选文明班级,为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

全校高中、中专班

二、评选办法

1 、每月在各年级中按班级数的五分之一(四舍五入)评选安全文明班级(可以空缺)。

2 、以年级组为单位,高中班与中专班分开评比,分别取班级月考核量化总分第1名评为当月安全文明班级(其中纪律单项评分应居于全年级前6名方有候选资格),若有多余的安全文明班级指标,则依据班级月考核量化总分从其余高中、中专班级择优评选,若出现班级月考核量化总分并列的情况,则通过依次评比“纪律量化分”“A类目标量化分”“学习量化分”进行评选。

3 、班级无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的处分。

三、程序

每月结束时各年级组依据评选条件,推举出有候选资格的班级上报学生科,由学生科审核后确定文明班级,下月初予以公布。

四、奖励

1 、学校授于“安全文明班级流动红旗” ;

2 、每月评先情况作为学期班级评先和团支部评先的条件之一;

3 、在当月班级考核中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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