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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职教中心学生走、住读身份的认定说明

各年级组、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防止学生因走、住读身份认定上出现疏漏而导致管理上的漏洞,特将学生走、住读身份的认定要求及走、住读身份改变所需手续说明如下:

1.父母家庭住址(法定监护人)为鸣凤镇城区及所辖村组的学生,身份认定为走读生。(双泉、花园、季家的部分队、组特别偏远,这些学生应视具体情况按住读生处理)

2.其它乡镇的学生一律认定为住读生。

3.学生的走、住读身份发生改变,必须按如下程序办理:

①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写清走、住读身份发生改变的原因。

②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亲自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签署负责学生校外管理的明确意见,涉及借住到亲戚家的情况,该亲戚做为临时监护人也必须到校签署负责学生校外管理的明确意见。

③班主任先实地察看,然后在申请书上写明实地察看情况并签字。

④年级组德育副主任核查签字。

⑤年级组主任签字。

⑥将申请材料交政教处存档。

 

政教处

20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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